专业团队

律师均有各自专攻的业务领域,事务所按业务领域划分组建相应的专业团队,这种“专职律师+专业团队”的服务模式就是为了给广大客户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团队保障和专业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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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刚 合伙人律师 执业年限12年+

9年国企工作经历,10多年专职律师执业经验,曾获兰山区十佳律师、兰山区金牌律师等荣誉称号
工作中始终坚持客户利益至上,秉承认真、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努力为客户谋求最优法律解决方案

执业证号

13713201110302954

擅长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法律顾问、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等

担任社会职务

临沂市律师协会理事、 兰山区律师协会理事、临沂市律师协会破产清算委员会委员、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值班律师

个人荣誉

曾获兰山区十佳律师、兰山区金牌律师、兰山区司法行政先进个人、兰山区优秀律师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办案能手、先进个人

承办典型案例

1、担任山东**建筑工程公司诉临沂**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告代理人,通过庭前公证和庭审严格审核证据,共为被告公司减少损失360余万元;

2、担任阜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诉通辽**牧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上诉人代理人及发回重审原告代理人,为客户减少损失165万余元;

3、担任陈*兰、解*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案被上诉人,最终法院采纳代理人观点,维持原判,涉案金额320多万元;

4、代理王*鑫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案,法院采信代理人关于“保险人对于免责条款有义务向投保人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并对此负有举证义务,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以及“对于车辆经济性贬值损失是否应予赔偿应视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的观点,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5、担任王*辉等诉临沂**实验小学健康权赔偿纠纷一案的被告代理人,通过列举大量、扎实、充分的证据,法院最终采信代理人代理意见,未判决学校承担赔偿责任,案件判决后原告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

6、担任赵*忠诉凌*梓产品质量原因引发的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代理人,为客户追回经济损失35万余元,被告当庭表示不上诉;

7、担任临沂罗庄**纸品厂诉山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被告代理人,面对被告方庭前调取的证据和明确的法律依据,原告方当庭撤回起诉;

8、担任潘*浩涉嫌抢劫一案的辩护人,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辩护意见和受害人谅解意见,对其减轻量刑;

9、担任丁*杰涉嫌强奸一案辩护人,提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辩护意见,最终公案机关未向检察机关提出刑事起诉意见;

10、担任王*冬故意杀人一案辩护律师,法院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受害人家属谅解意见,对其从轻量刑,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11、担任高*清涉嫌非法拘禁一案辩护律师,最终检察机关采信辩护人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12、受建设银行临沂某支行、邮储银行临沂市支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委托,办理不良贷款催收业务;

13、主办临沂**物贸有限公司清算一案;

14、曾担任兰山区委区政府、临沂市商务局、兰山区金融局、兰山区工信局、临沂市**管业有限公司、山东**置业有限公司等十余家政府办局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详细介绍

张学刚,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3713201110302954。

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学历,有近十年国企和机关工作经历,现为临沂市第三届律师协会理事、兰山区律师协会第一届理事、临沂市律师协会破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自执业以来,始终秉承专业、敬业、职业、乐业的从业理念,代理了大量民商事纠纷及刑事辩护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先后担任临沂市商务局、兰山区委区政府、兰山区金融局、兰山区工信局、兰山区大数据局、山东亚洪管业有限公司、山东龙科置业有限公司、临沂市兆能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为政府机构及企事业单位量身提供专业、周到的法律服务,深受客户和当事人的好评,曾被评为兰山区十佳律师、金牌律师、司法行政先进个人,连续多年被评为山东铭信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先进个人和办案能手。